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共10级干部,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1、国家级正职(一级干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
2、国家级副职(二级干部)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国级、副国级领导同志统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和国家领导人。
3、省部级正职(三级干部)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特殊规定的副职),最高人民法院正部级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正部级院长,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如江苏省省长、北京市市长)(特殊规定的副职),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部队正军职干部。
4、副部级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等(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但是必须要副部级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任。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部级院长,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部队副军职干部。
5、地厅级正职(五级干部)以前叫厅局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如苏州市市长),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部队正师职干部。正厅长级以上为高级领导干部。
6、地厅级副职(六级干部)地级市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人大副主任、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处但是必须要副厅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厅单位,如市政法委,市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书记兼任。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部队副师职干部。
7、县处级正职(七级干部)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安厅X处,省委办公厅主任等。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重点中学正职。部队正团职干部。
8、县处级副职(八级干部)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区)副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副主席、市各单位副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安厅X处,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等。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市属中学正职。部队副团职干部、
9、乡科级正职(九级干部)包括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10、乡科级副职(十级干部)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党委,政府副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干部级别
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布)规定,中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划分:
1、国家级正职
包括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国家头号人物。
2、国家级副职
包括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等。
3、省部级正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席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
4、省部级副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席、省人大常委等、直辖市市委副书记、国家各部副部长等。
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但是必须要副省级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兼任。
5、厅局级正职(以前叫地厅级)
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席、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共安全专家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6、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席、市政副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
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处但是必须要副厅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厅单位,如市政法委+,市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书记兼任。
7、县处级正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共安全专家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共安全专家厅X处,省委办公厅主任等。
8、县处级副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区)副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共安全专家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共安全专家厅X处,省委办公厅主任等。
9、乡科级正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共安全专家局长等。
10、乡科级副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共安全专家副局长等。
11、乡科级在下,就是所股级,是中国行政当中最小的,一般是乡里边财政所、派出所之类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按级别大小依次排列: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所股级。
1、国家级正职。包括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国家头号人物。
2、国家级副职。包括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等。
3、省部级正职。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席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
4、省部级副职。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席、省人大常委等、直辖市市委副书记、国家各部副部长等。
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但是必须要副省级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兼任。
5、厅局级正职(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席、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共安全专家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6、厅局级副职。地级市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席、市政副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
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处但是必须要副厅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厅单位,如市政法委+,市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书记兼任。
7、县处级正职。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共安全专家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共安全专家厅X处,省委办公厅主任等。
8、县处级副职。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区)副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共安全专家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共安全专家厅X处,省委办公厅主任等。
9、乡科级正职。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共安全专家局长等。
10、乡科级副职。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共安全专家副局长等。
11、乡科级在下,就是所股级,是中国行政当中最小的,一般是乡里边财政所、派出所之类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扩展资料:
官衔级别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全国政协主席。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家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军委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军委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注:军委委员享受副国级(国务委员)待遇,但不是党和国家领导人。
中共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及部分副职一般为政治局局常委、委员、书记处书记及其他副国级干部兼任。
省部级正职:
1.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特殊副职及办公室主任(中联部部长、中宣部副部长、中组部副部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2.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正职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4.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5.部队正大军区级干部(如北部战区司令员、政委)
中央委员一般为省部级正职
省部级副职:
1.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和副部级机关正职,各人民团体副职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副职干部
4.副省级城市、副省级新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如广州市市长,浦东新区区长)
5.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6.副部级高校正职。
7.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8.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烟草局局长)
9.部队副大军区级、正军职干部(如东部战区副司令员、南部战区空军司令员、湖北省军区政委)
中央候补委员及中纪委委员一般由省部级副职以上担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官衔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一、科级正副级
1、乡科级正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政府正职。
2、乡科级副职(十级干部):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政府正副职。
二、厅级主要划分
1、中央组成部门内设处室正、副职,国务院内设处室正、副职,国家各部委的内设局局长。
2、省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领导,厅长,委员会主任,省局局长。
3、地级市(自治州、地区行署)的书记、市长(州长、专员),人大主任,政协主席以及党委常委。
4、各铁路局的局长、党委书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乡科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厅局级
中国的官职有大小之分,像处级,厅级,都是怎么排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共10级干部,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1、国家级正职(一级干部)...
中国的官职分什么处级,厅级的,到底具体的是怎么分的呢?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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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处级、局级、厅级、部级是中国政府系统中的官职衔级,通常被用来表示行政管理层次的高低,具体解释如下:1. 科级:官员较低的衔级,通常指普通科员级别,是公务员中的最低行政职位。2. 处级:官员的中等衔级,通常指处长级别,是公务员中的中级行政职位。3. 局级:官员的高级衔级,通常指局长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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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则代表中层,对应处长,是中级行政职位。进一步提升的是局级,包括局长,属于高级行政职务。厅级则标志着更高的管理层次,涵盖厅长,是高阶的管理职位。最顶端的是部级,通常指的是部长,是公务员体系中的最高管理岗位,负责重大决策和全局管理。这些衔级不仅代表职务级别,还反映了相应的职责范围和管理...
科、处、局、厅,是这个顺序吗
2、科长,在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一般行使政府给予的职能,在中国国家公务员体系中处于9-13级,属于有责任的部门担任者,根据单位性质得不同,权利和科室的职能差距很大。2、处长,公务员官职,俗称县处级,其下为科长,其上为厅长或局长。县长相当于处长级别,个别情况处长属于副县级,如地市级的检察院及很多...
官职大小顺序
官职由大到小的顺序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公务员相关概念 一、公务员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不具有领导职责,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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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级官职划分(网上的看不懂,说的简单的就行,就像科长处长局长…这样...
从高到低,国级,省部级,厅级(地级市长级别),处级(县长级别),科级(乡镇长级别),再就是科员办事员了。
官职大小顺序
官职大小顺序是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官职大小顺序古代中国政府体系中的一种等级制度,用以表明官员的地位和权力的大小。在中国古代,官职的大小顺序可以追溯到封建时代,经历了多个朝代的演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