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关于 单位犯罪 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 自首 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 二、单位成为故意犯罪主体的相关法律规定 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这个概念比法人更为广泛,除法人以外还包括非法人团体。虽然单位一词在以往我国社会生活中曾经被广泛使用,甚至是一个使用率极高的用语,但严格地说它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也就是说,单位一词并无确切的法律涵义。根据 刑法 第30条之规定,单位犯罪这一概念中的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也就是单位犯罪的主体。 三、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 四、特征 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 刑罚 )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集体意志,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单位的犯意。但是,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负责人做出了的决定,就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意志,这是要具体分析的。 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其主要前提在于单位犯罪,危害社会,造成他人损失。现实生活中,了解相关的 法律知识 是非常非要的,不仅在生活中可以体现出现,在面对此类问题的时候也是可以简单的解决问题。其实知法守法懂法,对于我们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

单位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有哪些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而在法律上 ,对单位犯罪也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以下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希望能帮到你们。


  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第二条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第三条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罪的客体
  (1)国家的安全;

  (2)社会的公共安全;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5)社会管理秩序;

  (6)国家的国防利益;

  (7)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正常秩序及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无论侵犯哪类客体,在同自然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下,单位犯罪的客体与自然人犯罪的客体是一样的。
  单位犯罪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云南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第一被告人昆明XXX经贸有限公司委托,指派XXX律师出庭担任其辩护人。现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请法庭采纳。

  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认为本案存在如下几点影响量刑的案件情节,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一、关于起诉书指控以90号汽油冒充93号汽油销售的数量及金额问题

  1、法庭依法向云南省晋宁县国家税务局调取的《昆明二街正通和经贸有限公司加油站部分税控加油机数据抽取情况统计表》已经能够清楚显示,被告人除了部分存在以90号汽油冒充93号汽油销售外,也有部分是按90号汽油合法销售出去的。该份证据证实从加油枪销出的90号汽油有108163.66L,金额有640150.44元,该部分应当从指控的数额中予以扣除。起诉书指控的数额经扣除后的数量为153885.45-108163.66=45721.79L,销售金额为 879789.62-640150.44=239639.18元。

  2、上述数字仍然没有考虑,当然也无法确定应当要减除的2008年1月22日前遗留的库存量。因此实际违法销售数额应当比前述45721.79L239639.18元还要低。

  二、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以+5号柴油冒充0号柴油销售的事实不能成立

  1、公诉机关的指控缺少“销售数量”、“销售金额”这些关键性证据。公诉机关只是简单地以进货发票作为认定销售数量的依据,但是很显然,进货量并不等于销售量。因为本案的证据显示被告人在购进该车+5号柴油之前一直在合法销售着0号柴油,购进+5号柴油的当天也还有大量的0号柴油库存。同样的,在工商局查处时,从现场堪察笔录、取样材料、质量检验报告等证据材料中也证实查处当天还存有超过十多吨的柴油。所以,公诉人认为柴油已全部卖完,因此进货量即是违法销售量的理由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2、法庭依法向云南省晋宁县国家税务局调取的《昆明二街正通和经贸有限公司加油站部分税控加油机数据抽取情况统计表》能够证实被告人确实销售过+5号柴油。统计数据上来看,甚至可以肯定其所购进的所有+5号柴油都是依法按+5号柴油销售出去的,不存在以+5号冒充0号销售的问题。

  3、质量检验报告书中所检测的三份样品中,有二份经检测是合格的0号柴油,只有一分的色度不合格。这也说明被告人除了销售+5号柴油外,还继续销售着之前库存下来的合格0号柴油。

  因此,起诉书的该部分指控不成立,依法不能认定。

  三、第一被告人成立自首,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第一被告的负责人张志波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13号】规定:“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同时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自首,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建议法庭对其减轻处罚。

  四、对第一被告人的量刑时应扣减之前被行政处罚的金额。第一被告人之前因同一事件被晋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6444.21元,没收违法所6444.21元。此次又追究刑事责任,已是重复追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已被行政处罚的,判处财产刑时应当折抵已被行政处罚的部分。

  综上所述,请依法对第一被告人,减轻或免除处罚。

  辩护人:XXX

为依法惩治单位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第二条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第三条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第二条,个人为进行违法...

单位犯罪自首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自首司法解释是:自然人代表单位自首时除了必须具备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以外,还要代表单位意志,以单位名义,这也是其不同于自然人自首的特殊之处。【法律依据】《刑法》第78条第1款,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

单位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且若个人盗窃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的由实施罪犯个人分赃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单位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单位犯罪作为一种有别于自然人犯罪的特殊犯罪类型,在刑法理论的研究和司法实践的...

2024年司法解释单位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司法解释对这个单位犯罪的认定标准是:将单位犯罪行为付诸行动的要是这个单位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单位犯罪有为单位牟取到非法利益、单位中的人员要是根据本单位的意志而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单位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一)单位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单位犯罪的主体是明确规定的,单位犯罪罪名的犯罪主体是法定的,有些是特定的,比如相应的公司和企业事业单位。单位犯罪的主观要件主要是指单位犯罪故意、过失和目的。某人如果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也是属于单位犯罪的。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的“公司、企业...

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关于 单位犯罪 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 自首 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 二、单位成为故意犯罪主体的相关法律规定 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没人愿意做诉讼代表人的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七十九条,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单位犯诈骗罪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对于诈骗罪,刑法未规定单位犯罪,单位一般不属于普通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普通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单位的。单位共同合同诈骗罪是指单位与单位,单位与自然人出于共同的故意而实施的合同诈骗罪。它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实施合同诈骗;二是单位与自然人共同实施合同诈骗。法律...

对单位行贿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个人或单位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或者在经济交往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单位犯罪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按照上述规定受到处罚。

单位犯罪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我们国家的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法律中的单位犯罪的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呢?四川释然律师事务所刘雪祥律师解答:单位犯罪之区别于个人犯罪,不仅仅是一个主体的问题,而且在整个犯罪构成上,都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因而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对单位犯罪的定罪,主要应当从罪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