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封建法律的发展,表现在刑名、罪名特别是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方面。秦统治者根据犯罪主体和客体,动机和后果,以及其他各种因素,来考虑在什么情况下应负刑事责任,哪些应处重刑,哪些应处轻刑等等。一般认为,泰律关于定罪量刑的原则包括下列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责任年龄
秦以身高确定责任年龄。秦以身高6尺相当于15周岁为成年,开始服役,并成为刑事责任年龄的界限。
(二)区分有无犯罪意识从内容上看,先秦时期的刑,主要是肉刑。(}
语·兽语》:叮」五而已,无有1u者一。人刑用甲兵,其
次用斧诫:中刑有刀锯,其次用I竿:薄刑用鞭朴。”
而当时的主要刑罚五刑,其内容又如何呢了u.' "}J书·
吕刑》Gi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口
法,杀戮无辜,爱始为鼻l、圳、、练 ' o郑康成口:
明!,断月一。鼻l,截鼻。,破阴。J"q.谓衬练人面。”
们刑》又石:墨罚之属毛,鼻l罚之属毛,非!罚之属
五百,宫罚之属三百,人辟之罚其属一百,五刑之属
三毛。”这里的墨就是练刑,调礼·司刑》郑注:
‘墨,练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宫,又叫淫刑、
腐刑。倘书·吕刑》注:官,淫刑,次死之刑也。”
其法是男子割势,女子破阴或幽闭,类似于“”。人
辟即割头。可见无论是鼻l、耳}l, ,缘还是墨、鼻l、宫、非!、大辟,都是以结束生命或断损肢体来达到惩
戒的目的。这种以肉开」为主的开」罚体系到酉汉初年
继续存在。史载:叹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
吞舟之鱼,然其大辟,尚有火三族之令。令口:当
三族者一,汗先黯,鼻J,断左右i1:(趾),答杀之,袅
其首,泊'i_其骨」几市。其训谤髻诅者一,又先断舌’。故
谓之具五开」。韩信、彭越之属汗受此诛。”①汉义帝
时肉开」才被正式废除。
(三)区分故意与过失
秦律中故意出"端",过失为"不端"。根据《法律答问》记载,甲控告乙盗牛或杀伤人,如果控告者是故意,就构成诬告罪,不是故意,则属于控告不实。诬告罪比控告不实处刑重得多,可见,秦律也是故意从重,过失从轻。
(四)并合论罪
所谓并合论罪,是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将数罪合并在一起处刑的原则。
(五)共犯加重
共犯,是指多人犯同一罪刑。构成共犯的人数,历代不尽一致。秦以5人以上共同犯罪,才构成共犯。共犯的社会危害性较大,故处刑皆较重。
(六)自首减刑
秦律中的"自出",即今天所说的"自首"。从《法律答问》可看出,"自出"(自首)与"其 得"(捕获)两者处刑是有区别的,"自出"处刑轻,“其得"处刑重,反映了自首从轻的原则。
(七)诬告反坐
诬告,秦律中称"诬人"而且是"端告",故意捏造事实,向司法机关控告他人,使无罪者入于罪,或使罪轻者入于重罪。根据《法律答问》,依律对诬告者处以相应的刑罚,这就是诬告反坐。秦律对控告别人犯罪而与事实不相符但非出于故意者叫做"告不审",对告不审的处罚一般是赀二甲。
也有学者认为,秦朝的刑法原则主要包括:
1.区分故意与过失
2.区分有无犯罪意识
3.自首从轻
4.规定刑罚时效
刑罚时效,是指对犯罪者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秦律在这个方面的具体规定是,罪发时犯罪者已死亡便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也不株连其家属;赦令颁布前发生的犯罪行为也不予追究。
5.共犯加重
6.合并论罪
秦朝封建法律的发展,表现在刑名、罪名特别是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方面。秦统治者根据犯罪主体和客体,动机和后果,以及其他各种因素,来考虑在什么情况下应负刑事责任,哪些应处重刑,哪些应处轻刑等等。一般认为,泰律关于定罪量刑的原则包括下列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责任年龄
秦以身高确定责任年龄。秦以身高6尺相当于15周岁为成年,开始服役,并成为刑事责任年龄的界限。
(二)区分有无犯罪意识从内容上看,先秦时期的刑,主要是肉刑。(}
语·兽语》:叮」五而已,无有1u者一。人刑用甲兵,其
次用斧诫:中刑有刀锯,其次用I竿:薄刑用鞭朴。”
而当时的主要刑罚五刑,其内容又如何呢了u.' "}J书·
吕刑》Gi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口
法,杀戮无辜,爱始为鼻l、圳、、练 ' o郑康成口:
明!,断月一。鼻l,截鼻。,破阴。J"q.谓衬练人面。”
们刑》又石:墨罚之属毛,鼻l罚之属毛,非!罚之属
五百,宫罚之属三百,人辟之罚其属一百,五刑之属
三毛。”这里的墨就是练刑,调礼·司刑》郑注:
‘墨,练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宫,又叫淫刑、
腐刑。倘书·吕刑》注:官,淫刑,次死之刑也。”
其法是男子割势,女子破阴或幽闭,类似于“”。人
辟即割头。可见无论是鼻l、耳}l, ,缘还是墨、鼻l、宫、非!、大辟,都是以结束生命或断损肢体来达到惩
戒的目的。这种以肉开」为主的开」罚体系到酉汉初年
继续存在。史载:叹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
吞舟之鱼,然其大辟,尚有火三族之令。令口:当
三族者一,汗先黯,鼻J,断左右i1:(趾),答杀之,袅
其首,泊'i_其骨」几市。其训谤髻诅者一,又先断舌’。故
谓之具五开」。韩信、彭越之属汗受此诛。”①汉义帝
时肉开」才被正式废除。
(三)区分故意与过失
秦律中故意出"端",过失为"不端"。根据《法律答问》记载,甲控告乙盗牛或杀伤人,如果控告者是故意,就构成诬告罪,不是故意,则属于控告不实。诬告罪比控告不实处刑重得多,可见,秦律也是故意从重,过失从轻。
(四)并合论罪
所谓并合论罪,是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将数罪合并在一起处刑的原则。
(五)共犯加重
共犯,是指多人犯同一罪刑。构成共犯的人数,历代不尽一致。秦以5人以上共同犯罪,才构成共犯。共犯的社会危害性较大,故处刑皆较重。
(六)自首减刑
秦律中的"自出",即今天所说的"自首"。从《法律答问》可看出,"自出"(自首)与"其 得"(捕获)两者处刑是有区别的,"自出"处刑轻,“其得"处刑重,反映了自首从轻的原则。
(七)诬告反坐
诬告,秦律中称"诬人"而且是"端告",故意捏造事实,向司法机关控告他人,使无罪者入于罪,或使罪轻者入于重罪。根据《法律答问》,依律对诬告者处以相应的刑罚,这就是诬告反坐。秦律对控告别人犯罪而与事实不相符但非出于故意者叫做"告不审",对告不审的处罚一般是赀二甲。
也有学者认为,秦朝的刑法原则主要包括:
1.区分故意与过失
2.区分有无犯罪意识
3.自首从轻
4.规定刑罚时效
刑罚时效,是指对犯罪者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秦律在这个方面的具体规定是,罪发时犯罪者已死亡便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也不株连其家属;赦令颁布前发生的犯罪行为也不予追究。
5.共犯加重
6.合并论罪
秦朝戍守延期有关刑法
秦朝刑罚 1、死刑: 根据执行方法的不同,秦的死刑可主要分为如下几种: 枭首: 即将犯人斩首后,将其首级悬于木竿之上以示众。 弃市: 在闹市当众处死。 斩: 分砍头和腰斩两种。以腰斩为多。腰斩适用于“告奸”(窝藏包庇,不检举揭发)等罪。 车裂: 以车拴头和四肢.向5个方向撕裂肢体.俗称...
秦朝的刑法有几种!
(1)死刑:秦朝沿用战国以来执行死刑的方法,种类很多,其常用者如下:①具五刑,这是一种以极端残忍的肉刑与死刑并用的刑罚(具五刑 指的是“具备五种刑罚”而非一种酷刑。具五刑:秦代特有的一种酷刑,即对一个囚犯先后施用五刑。是一种极端残忍的肉刑与死刑并用的刑罚。先黥(在人脸上刺字)、劓(...
秦国灭亡除了它的严酷刑法之外,最主要的是谁反对秦国
无决策权;中央主要有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称为三公,分掌行政、监察、军事;地方实行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统一度量衡、货币、文字;全国修建驰道、直道,兴建水利,筑灵渠;迁万姓充屯边地,谪判罪犯戍守边防;
古代忧弊刑法
即身体刑,肉刑是残害受刑者身体的刑罚。秦时主要使用的肉刑有笞、墨、劓、斩左右趾、宫数种。秦时肉刑既可单独使用。又可以与劳役刑结合使用。(三)劳役刑 即强制犯人劳动的刑罚,相当于后世的徒刑。秦代劳役刑主要有如下几种:1.城旦、舂。男犯为城旦,从事筑城的劳役;女犯为舂,人事舂米的劳役。
历史上最差劲的黄帝是哪位?如题 谢谢了
" 胡亥听了,满心欢喜,直夸叔孙通说得好,然后他又问其他人,有的说陈胜是"盗贼",有的则说是"造反"。说"盗贼"的没有事,说"造反"的就治罪,因为说"造反"等于说天下大乱。治罪的罪名是"非所宜言"罪,就是说了不应该说的话,这种罪名是一种典型的封建专制刑法,秦朝后来虽然灭亡了,但后来的很多朝代都继续沿用...
秦始皇的儿子是谁
有赵高才有帝位 胡亥的即位完全是赵高为了自己专权而一手策划的,在秦始皇的众公子中,胡亥论才干绝对不够即位的资格。他的长兄扶苏是最优秀的,秦始皇也将他作为继承人来培养,虽然秦始皇并不是很喜欢他。为了增长他的治国经验,派他到北面的边境上和蒙恬一块戍守。 而胡亥在秦始皇的儿子中是出名的纨绔子弟,没有什么...
古代的残忍刑法都有哪些?
秦以前也有人把割头处死的做法,那叫“杀”。秦以后,逐渐把“斩”引申为广义的杀,杀头的刑罚便叫做斩首。斩首的地点和执行其他死刑一样,一般都在市朝。从春秋时起大多如此。凡将王公大臣或名士大夫斩首,就在朝门外,如北宋时在汴京(今开封)五朝门,明清时在北京午门;凡将普通死囚斩首,就...
刑法的文言文
刖刑在夏朝称膑,周朝称刖,秦朝称斩趾.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盖骨(膑骨)使犯人不能站立的说法.刖刑乃隋朝以前的五刑之一,属肉刑;亦有指它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刖刑不同于膑刑.膑刑,指挖去膝盖骨.战国时期著名军事家孙膑正是受此刑而将名字“孙宾”改为“孙膑”.而刖刑指砍去双脚,春秋时和氏璧的发现者卞和即被施以...
陈涉世家的故事
《陈涉世家》的故事:公元前209年,秦二世下令征发淮河流域的900名贫苦农民去防守渔阳。农民出身的陈胜和贫农出身的吴广被指定为屯长。当他们走到蕲县大泽乡的时候,连绵的阴雨把他们阻隔在这里,不能如期赶到渔阳戍地。按照秦法规定,误了期限就要全部被处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陈胜吴广就带领戍卒杀死凶暴的...
秦朝 戮刑是什么刑法
戮刑,是既剥夺犯罪人生命又加以侮辱的刑罚。古时秦朝戮刑可以分为两种,生戮和死戮。生戮是先戮后杀,死戮是先杀后戮。 戮刑是对要受刑的人的一种羞辱,所以,到近代以后,都注重人的尊严和荣誉,处死犯人时一般要秘密处死。在秦朝,人们将戮刑视为奇耻大辱,所以,在这里戮又有了羞辱和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