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什么官 相当于 现代的什么官?
现代官职等级从股级到国家领导人共有6个大等级12个小等级,而古代官职等级从品级建立时就有9品18级(9品30阶)。在级别对比仿颂时,通常以几个区域品级对齐。例如,巡抚对应省级,知府对应厅级,知县对应处级。
古代官职变动用词包括“除”、“赏”、“擢”、“迁”、“徙”、“谪”、“拜”、“出”、“去”、“黜”、“放”、“陟”、“夺”、“罢”、“复”等。这些词语分别表示任命、特赐官职、选拔提升、改官、改任官职、降级、授予官职、离京受任、卸职、废免、革职免官、恢复旧职等含义。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集各种权力于一身的皇帝,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例如,内阁相当于国务院,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等。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驻防八旗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
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地方行政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
古代官职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例如,正一品为太师、太傅、太保等,相当于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从一品为少师、少傅、少保等,相当于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副职;正二品为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等,相当于荣誉称号,相当于总工会主席等。
现代文官等级制中,依据品位的分等和职位的分等,构成了两种不同类型。品位的分等是针对人员资历品级的分等,表现为跟人走的官阶;职位的分等则仅仅针对岗位权责确定报酬、划分等级,此外就别无官阶了。唐宋的“阶职分立制”,显属品位分等。
勋赏爵位制度在隋唐五代宋分别在前代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包括文武散官、勋、阶、品、位、爵、赐、号等在内的,具有一定内容、系统分明的勋赏爵位制度。例如,文散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凡29阶,武散官自骠骑大将军至陪戎副尉凡45阶。
宋代的官职分官、职、差遣,官用于寄禄,相当于现在的行政级别,仅用于确定待遇,宋代官名和实差大多数情况下是无关的,部分有实差的官又叫做职事官,用以区别寄禄官。职是指馆职(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秘阁等的职位),加上些虚衔如大学士,学士等,来表示高级文官的清贵地位。差遣才是真正的职权所在,一般都带有“判、权、知、直、监、提举、提点”等字,理论上算是临时性的职务。
明清时期,各省总督依例均有兼衔,雍正元年规定,除授为尚书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外,其余各省总督,俱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所以,总督又兼有监察地方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