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按检察院量刑判刑吗

一、人民法院会参考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是不一定会按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来判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的规定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二、认罪认罚是否属于独立的量刑情节
刑法第67条第1款、第2款、第3款分别规定了“自首”“准自首”与“坦白”。从内容看,实体中的自首制度,其核心内容基本上是认罪问题。这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认罪”与坦白、自首之间的关系问题,成为试点中的一个新难题。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订)虽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予以立法化,但对认罪、认罚的内涵,尤其是认罪与刑法中的自首制度的关系,尚未予以明确。在此新情况下,关于认罪与自首制度的逻辑关系,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目前,理论界与实务部门对认罪认罚是否为独立的量刑情节的看法不一。不乏有否定观点认为,认罪认罚包含认罪、认罚的一系列情节,不是新的独立的量刑情节。如此也意味着二者是重合的,存在重复评价的问题,对量刑建议的公正性而言是不利的。同时,也有观点认为,从规范形式看,认罪认罚和自首是两项分别由实体法和程序法确立的、独立的刑事法制度,彼此不可互相代替。认罪认罚应当是自首、坦白、当庭认罪之外的新独立的量刑情节。但认罪认罚作为独立的量刑情节,必然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特别是涉及刑法中自首规定的修改问题。对此,应当看到,认罪认罚从宽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和程序,认罪认罚不能只表现为量刑从宽。应当依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审理和从宽处罚,理由为:一是认罪认罚和自首、坦白在量刑方面虽有重合和联系,但认罪认罚应当是自首、坦白、认罪之外一个新的独立的量刑情节。在自首、坦白、从轻或减轻的基础上,应再给予适当从宽处罚,才能真正地体现激励认罪认罚的积极性的诉讼立法本意,才能真正促使其悔罪。二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本意和内涵,不仅有实体效果,程序法意义更重要,是指以法律正当程序原理为根基,促使认罪服判,心服口服,实体公正与程序正义紧密结合,构成完整完美的司法民主程序。因此,从刑事一体化的角度看,认罪认罚不是自首制度的“翻版”。在此基础上,关于认罪认罚的独立量刑情节之属性,最终需要通过修改刑法的方式予以明确。当前,可以通过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制度等方式予以释明。
三、认罪认罚案件量刑预测的智能化探索
为了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深入推进量刑建议工作有效开展,今年4月28日,全国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网络培训举行。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对量刑建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改变“重定罪、轻量刑”的倾向,高度重视量刑建议权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切实承担在指控犯罪定罪和量刑中的主导责任,做好量刑建议工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量刑标准,修改完善量刑建议的程序规范,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提升检察官量刑建议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大数据智能辅助系统的作用。大数据、智能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结合与联动,可以有效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度与公正性。可以参考学习法院系统和专家学者开发的量刑辅助系统,适时组织研发可以普遍适用的量刑建议辅助系统。这明确提出了认罪认罚案件量刑智能化改革的探索方向。
认罪认罚案件与不认罪认罚案件的程序繁简分流早已有之,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订)予以规范化、正式化。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的背景下,认罪认罚案件将成为最主要的办案对象。在自愿认罪认罚的前提下,定罪基本无争议或已解决,主要通过程序予以确认,使量刑协商成为重中之重。如何科学进行量刑协商、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并使其具有正当性,是接下来的办案中心。在新一轮的变革中,智能量刑预测应运而生,将成为认罪认罚办案机制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司法机关正在自上而下开始探索智能预测量刑公正,一些互联网企业也在同步推进该项工作。据悉,由广东博维创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与设计的“小包公”智能定罪与量刑系统,对于认罪认罚案件,具备强大的智能精准预测量刑功能,能够更好地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该系统首创理论量刑预测和实际量刑分析“双系统”,实现精准量刑预测。刑期预测过程实现实时刑期展示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依据及指导案例、刑事审判参考等司法观点的推送,彰显强大的量刑预测说理过程。量刑规范化表格呈现量刑计算过程,充分考虑具体个案的法定情节、酌定情节与法官(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助力量刑规范化与量刑建议的提出。而且,提供同地区类案智能推送及大数据可视化分析。目前,“小包公”智能定罪与量刑系统已在全国200多个法院、检察院使用或试用,试运行效果良好。
四、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检察院只可以提出量刑建议,法院一般会尊重和考虑,但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 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致的; .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会按照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吗

法院会参考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是不一定会按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的规定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一、法院量刑条件: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二、法院量刑程序: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确定拟宣告刑;4.综合考虑全案情况,根据拟宣告刑依法确定宣告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检察院只可以提出量刑建议,法院一般会尊重和考虑,但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法院。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 罪名 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 刑事诉讼法 》 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 辩护人 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是根据量刑书判的吗
法院不是根据检察院的量刑意见书判刑的。对于犯罪分子的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同时还要结合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

法院会按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刑吗?
法院不一定会按照检察院量刑判刑。需视具体情况而定:1、检察院只可以提出量刑建议,法院一般会尊重和考虑,但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影响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因此最终决定权在法院;2、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3、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的...

法院判会低于检察院量刑吗
法院判刑跟检察院的量刑没有关,检察院没有权力量刑,他只能提供量刑建议,如下: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并不是说法院一定要按检察院的量刑来判决。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影响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法院判刑跟检察院的量刑没有关,检察院没有权力量刑,他只能提供量刑建...

法院会按检察院量刑判刑吗
人民法院会参考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是不一定会按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来判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的规定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法院会按检察院量刑判刑吗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并不是说法院一定要按检察院的量刑来判决。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影响组织和个人的干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检察院给的量刑建议法院会采纳吗
综上所述,法院是否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会予以尊重和考量。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 人民法院...

法院会不会按检察院量刑判刑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明确检察院没有量刑的权利,量刑的权利属于人民法院。但是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如果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合理法院会尊重和考虑,但并不代表一定会按照建议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案院指控...

法院一定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吗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会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这个量刑建议是检察院根据办案经验和法律规定提出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并不会完全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因为法院是独立的审判机关,对案件具有独立的裁判权。法院会根据审理过程中掌握的事实、...

法院判决会根据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吗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并不是说法院一定要按检察院的量刑来判决。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影响组织和个人的干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

法院会根据检查院的量刑书判刑吗
法院会根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来判刑,但最终判决权在法院。量刑书是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提出的,旨在对被告人可能的刑罚范围给出意见。法院在判决时会独立作出判决。法院通常会考虑检察院的意见,但最终判决权掌握在法院手中。如果检察院未提出意见,辩护人有责任就量刑情节向法院进行提示,以保障被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