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牙山五壮士的成语解释

狼牙山五壮士的成语解释表现了崇高的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和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

内容简介:

狼牙山五壮士(1941),八路军晋察冀军区第1军分区1团7连6班,为在河北省保定市易县狼牙山战斗中英勇抗击日军和伪满洲国军的八路军5位英雄,他们是马宝玉、葛振林、宋学义、胡德林、胡福才,他们用生命和鲜血谱写出一首气吞山河的壮丽诗篇。

在战斗中他们临危不惧,英勇阻击,子弹打光后,用石块还击,面对步步逼近的敌人,他们宁死不屈,毁掉枪支,义无反顾地纵身跳下数十丈深的悬崖。马宝玉、胡德林、胡福才壮烈殉国;葛振林、宋学义被山腰的树枝挂住,幸免于难;5位战士的壮举,表现了崇高的爱国主义。

人物生平:

马宝玉,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下元皂村人,1937年参加八路军,两年后入党。1941年9月在易县狼牙山为掩护主力部队和人民群众安全转移,他带领全班4名战士奋勇杀敌,同数千日军巧妙周旋一整天,将敌人引上绝路,胜利完成阻击掩护任务,宁死不屈,毅然跳崖牺牲,年仅21岁。

1920年10月,马宝玉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七七”事变全面抗战爆发。10月26日,八路军115师杨成武独立团在取得平型关大捷后乘胜北上,光复蔚县全境。马宝玉在西合营镇随本县4000多名热血青年一起参加了革命军队,成为一名光荣的八路军战士。

主要事迹:

1941年,侵华日军对晋察冀根据地河北易县的狼牙山地区抗日根据地进行了连续的“扫荡”,制造了田岗、东娄山等多起惨绝人寰的惨案,妄图以凶残的“三光”政策,“蚕食”我抗日根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