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尔摩斯看到案发现场的车轮印,车轮印很宽,所以不是私人马车,是伦敦街头四轮马车。根据脚印得知案发当天来了两人,一人很高大,另一人穿着时髦。
2、进到屋子后福尔摩斯的推测被证实,穿时髦鞋子的人被害,凶手一定是高个子。死者身上没有伤痕,面色恐怖,福尔摩斯闻过死者嘴唇,带有酸味,说明是被强行服毒致死。
3、福尔摩斯推测凶案动机要么是政治理由,要么为了女人,后者可能性较大,为了政治理由杀人后会立刻逃跑,而凶手留下了痕迹(Rache)所以一定是个人恩怨的动机。福尔摩斯认为Rache是一个障眼法,经过推理福尔摩斯得知凶手特征及容貌。
4、福尔摩斯让葛里格森问过楚博尔(死者)家人他的婚姻状况,他的妻子死了,情敌是杰弗森霍普,福尔摩斯推断凶手一定是他。凶手及受害者是坐马车到来,凶手一定是伪装成车夫。
5、福尔摩斯让他的贝克街杂牌特警队(一群野孩子)去找拥有福推出凶手容貌的车夫(他以前在当车夫现在不一定不当),史丹格森死亡纯属意外,反而告诉福尔摩斯凶手用的毒药。最后找到了凶手杰弗森霍普。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血字的研究》英文版篇名为:A Study In Scarlet;标准缩写:STUD。最早发表于1887年11月的《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Beeton's Christmas annual》)。
当阿瑟·柯南·道尔决定开始从事写作时,他还只是一个26岁的开业医生,一个侦探小说爱好者,但又觉得当时书中的主角们的破案过程充满了太多的巧合。这时他想起了他在爱丁堡的老师Dr. Bell,于是便有了灵感。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血字的研究
1、案发当晚的发现:马车轮印,由脚印推测其主人的相关信息,再根据屋内死者断定凶手是同行的高个子。现场情况说明血是凶手激动过度流下的。结论:凶手健康,面色红润。
2、询问得知死者有一个旧情敌,断定他就是凶手,当晚充当了车夫的角色。
3、请“侦探小组”找出此人。
《血字的研究》是英国推理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中篇小说,这也是他第一本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
虽然说读者习惯于将《血字的研究》称为“第一个案件”——因为它第一次将歇洛克·福尔摩斯、约翰·H·华生以及贝克街的一切介绍给了读者,但是在以后的故事中读者也能看到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之前承办的案件。
《血字的研究》有着复杂的叙事技巧,叙事手法堪称完美。从叙事布局上看,这个中篇小说共分为两部,上下部各有七章。
第一部的叙事顺序为:华生结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的推理方法——命案发生——巡警陈述经过——疑似凶手出现——警察的查案陈述——凶手落网。第二部为:回溯往事(即杀人动机)——华生补记——福尔摩斯讲解推理过程。可以以命案的发生作为界限将整个叙述分为三部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血字的研究
在“尾声”也就是福像华生他们讲解破案过程时提到了
原文差不多是这样
“我给克利夫兰警察局长拍了一个电报,仅仅询问了伊诺克 德雷柏的婚姻问题,回答很明确。电报中说,德雷柏曾经指控过一个叫做 杰弗逊 霍普 的旧日情敌,并且请求过法律保护。而这个霍普目前正在欧洲。我当时就知道我已经掌握了这桩疑案的线索,剩下要做的就是捉住凶手了”
根据案发现场留下的车的轮子深浅还有脚印大小,作出如下判断
"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
然后就是设局,最后抓到了凶手~
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相关的问题
毫不费力的跨过一个水坑),而且还看出了凶手穿的鞋,从门外的车印看出凶手和被害者是一起坐车来的,并且是坐出租马车来的,通过戒指与分析,判断是情杀,而且凶手是马车夫,然后再通过街头流浪儿的侦察队找到凶手。(我的回答够详细了吧,其实书里都有,我已经看福尔摩斯看了两年多了哈哈)...
福尔摩斯推理
植物碱]·福尔摩斯曾经拿给他的朋友尝尝的东西(血字的研究) 植物碱,亦称生物碱。是一类在生物体中常见的而具有碱性的含氮有机化合物。大多数存在于植物体(如罂粟科、豆科、毛茛科等植物)中,个别存在动物体内。这类化合物大都具有复杂的环状结构,难溶于水,有苦味。有毒性及明显的生理作用(希望那位朋友没有“尝尝”...
福尔摩斯的探案方法
我们知道福尔摩斯最有名的一句名言就是:“当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因素后,剩下的东西,无论多么不可思议,都必定是真实的。”其实,这句话对于我们日常思维判断也是很有启发意义。柯南·道尔的《血字的研究》是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侦探小说,作者柯南·道尔原本立志要成为一名医生,但是他从小就有...
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为什么 能一眼看出凶手?
车子只有进入没有出来的痕迹 所以凶手是车上的人 靴子印只有两个 判断是两个人 有马曾经自由走动的痕迹 所以车夫和主人是一起进入房子的 主人被杀 凶手自然是车夫
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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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 血字的研究这集它是怎么破案了的!? 好的必追加50!!!_百度知...
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因为福尔摩斯推断出当时只有两个人进入房间,而马车还停在院子外,这就说明那辆马车是凶手的(意思就是凶手是马车夫),然后过了几天(这几天包括华生在报纸上等寻物启事,福尔摩斯跟踪“老太婆”……)最后福尔摩斯派贝克街小分队去马车公司(记不得怎么称呼了...
大侦探福尔摩斯用了什么推理方法
但是,有少数人,如果你把结果告诉了他们,他们就能通过他们内在的意识,推断出所以产生这种结果的各个步骤是什么。这就是在我说到'回溯推理'或者'分析的方法'时,我所指的那种能力。"(上卷,《血字的研究》,P119)众所周知,笛卡儿分析法的程序是:假设一个问题要被解决,我们去找出解决它的条件,...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咋的知道是车夫杀了人
看男人要看他的膝盖以下,看女人要看她的腰部以上,等等,我建议你多看几遍,好好理解一下细节,这样可以增加推理能力,而且福尔摩斯的书值得去推敲,不知这个答案满意否?要是直接告诉你,字数很多,写的肯定没书里好,不如你直接看书,当你发现真相的时候,会很有成就感的~
福尔摩斯 血红色研究 一篇里 破案的种种细节
个人观点:1. 知道凶手是车夫,是因为福尔摩斯在发生凶杀案地点的周围的泥地上发现了许多痕迹,建议看下他们前往现场时以及到达现场后的一些描写。2.杀楚博尔和斯坦格森是为了复仇,他们俩以前犯下的罪行``3.车夫赶马车应该要鞭子```(但是他杀人的时候并没有拿,福尔摩斯询问那个警察之后,警察说并未看见...
福尔摩斯是”中的真凶的?
福尔摩斯调查了死者楚博尔的婚姻状况,得知他妻子已故,情敌为杰弗森霍普。他推测凶手可能伪装成车夫,与受害者一同乘坐马车到达现场。为了验证这一推断,福尔摩斯利用贝克街杂牌特警队寻找可能的车夫线索,并从意外死亡中得到毒药信息。最终,这个线索指向了杰弗森霍普,确认了他就是真凶。《血字的研究》这部...